參加資格
參加資格
「慢性疾病共同治理先導計劃」
- 45歲或以上香港居民*;及
- 沒有已被確診患有糖尿病或高血壓
「乙型肝炎共同治理計劃」
- 於一九八八年(即初生嬰兒普及乙型肝炎疫苗注射計劃之推出年份 )或以前出生的香港居民* ; 及
- 其家庭成員(包括父母、兄弟姐妹及子女)或性伴侶為慢性乙型肝炎患者;及
- 沒有已被確診患有慢性乙型肝炎及並無相關病徵;及
- 不曾完成整個乙型肝炎疫苗接種程序
合資格人士須前往地區康健中心/站登記成為會員,加入「醫健通」,報名參加計劃,及自行㨂選家庭醫生;合資格參加心血管疾病風險因素篩查及管理的人士亦可透過家庭醫生邀請,直接在其診所報名參加計劃
* (1) 持有根據《人事登記條例》(第177章) 所簽發香港身份證的人士,但若該人士是憑藉其已獲入境或逗留准許而獲簽發香港身份證,而該准許已經逾期或不再有效則除外; 或(2) 持有《入境條例》(第115章)所指明的《豁免登記證明書》